南县法院:直面历史遗留案件,执结二十五年积案
2025-06-09 09:28:1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1541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 严宇昂)6月5日,南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跨越二十五年的合伙纠纷案。

1999年12月1日,南县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肖某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支付款项共计20812元。然而,判决生效后,被执行人肖某即“人间蒸发”,下落不明。受限于当年的信息条件,当年的执行干警手中仅有“肖某”一个名字,既无其有效身份证信息,也无任何联系方式,案件陷入僵局。

二十余年间,原申请执行人陈某已离世,陈某妻子周某年事已高。2024年10月,陈某之子小陈来到南县法院,希望法院能将该款执行到位。尽管线索匮乏,执行干警秉持司法为民理念,面对这起历史遗留案件,决定迎难而上。

2024年10月17日起,执行干警先后前往县公安人口与出入境支队、浪拔湖镇派出所取得协助,对户籍信息开展深入排查,找到多个同名人。因没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对同名人进行区分,为锁定真正地被执行人,执行干警挨个联系,希望能够有所收获。

功夫不负有心人,经逐一摸排核实,执行干警于今年3月通过肖某亲属确认肖某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,查明肖某户籍现已迁至广东佛山。经过电话联系,肖某承认欠款之事,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肖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并对案款进行冻结。

6月5日,执行干警扣划了冻结的执行款,并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小陈。

“二十多年了,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,感谢法院没有放弃!”当执行干警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小陈手中时,小陈感慨万千。这起困扰两代人的心事终于得以了结。

下一步,南县法院将持续推进“执行质效提升年”专项行动,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司法为民宗旨,以直面历史遗留案件的担当,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责编:杨绍银

一审:杨绍银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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